在发明有或者是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审查问题,专利申请过程中,要求提供专利说明书、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五项专利申请文件。
通常对于专利的审查主要工作落实在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审查上,但对于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对创造性审查工作落实不多,大多在实用新型专利的格式上进行审查。
如果审查中,提出实用新型专利在说明书的撰写上不足,不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不符合专利法(主要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的规定,如果进行答复呢?
以下提供一项四川成都凤之凰专利代理事务所认为有意义的案件,必竟这一类专利申请案件非常少。
这是一件被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文件的说明书中的背景技术撰写没有符合要求的审查案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第一次审查意见,在审查意见中指出:
该专利申请涉及一种“机械密封挡液块及机械结构”,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防止润滑油从壳体渗出,需要在旋转部件渗液处加密封圈,通常为宫形密封圈,或者加了胶垫的密封圈,但这样仍然阻止不了润滑油从壳体渗出”,现有技术中对机械的密封已具有较为成熟的技术手段,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对于现有技术的描述较为上位、笼统,不够清楚也不客观,同时,本申请所针对的技术问题笼统不具体,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明确本申请具体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因此,本申请的主题以及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之间缺少必要的内在逻辑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无法解决不确定的技术问题,也无法确定该技术方案相对于真正客观的现有技术具备怎样的有益效果,因此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基于上述理由,该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为此,我们来看针对于审查意见,四川成都凤之凰专利代理事务所的一名代理师的答复过程:
四川成都凤之凰专利代理事务所的一名代理师的认为,本发明的说明书完整、清楚地表达了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提供了实施发明的技术方案,以及表达了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并给出了可以实施的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按本发明提供的说明书的示例实现本发明。其理由如下:
一、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背景技术的指导意见如下: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尽可能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此外,在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中,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但是,仅限于涉及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问题和缺点。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二、本发明专利情况:
在本发明中,提供的是一种机械密封挡液块及机械结构。在权利要求书中,限定了两项独立权利要求,分别是:
1、权利要求1:机械密封挡液块,设置于机械结构中的旋转部件上,其特征在于,具有:将旋转部件渗液处与液体区隔离的隔离件;隔离件固定在旋转部件上并与旋转部件同步旋转;处于旋转部件渗液处的负压吸附室;若干个连通于负压吸附室与液体区的通孔,通孔穿过隔离件;通孔的中心轴线非平行于旋转部件的旋转轴线;以处于负压吸附室的一端为通孔尾端,以处于液体区的一端为通孔前端,其中,通孔前端不向旋转方向倾斜。
与权利要求1相应的,在说明书中本发明要保护的实用新型主要内容为机械密封挡液块。
2、权利要求11:机械结构,至少包括一个旋转部件,具有液体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旋转部件上设置有权利要求1-10中任意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密封挡液块;并将所述的隔离件设置在旋转部件渗液处与液体区之间;所述的机械结构具有密封圈,并使密封圈将旋转部件渗液处与液体区隔离。与权利要求11相应的,在说明书中本发明要保护的实用新型的另一主要内容为在旋转部件上设置有机械密封挡液块的机械结构。
三、结合审查指南分析本发明的背景应该怎样才能达到清楚和明确。
分析两项独立权利要求和对应的发明内容,其中:
1、权利要求1的前述部分为“机械密封挡液块,设置于机械结构中的旋转部件上”,其中没有针对于现有具备的机械密封挡液块的结构进行描述,由此可见,本发明的机械密封挡液块是在当前没有机械密封挡液块的背景下发明的,本发明并非是在现有的机械密封挡液块上的技术改进。
那么本发明具体是在何种现在技术作出的改进呢?是在没有机械密封挡液块的背景下进行的改进。具体是,在现有的“在旋转部件渗液处加密封圈,通常为宫形密封圈,或者加了胶垫的密封圈”的基础上所作的改进,进一步讲,在现有的“在旋转部件渗液处加密封圈,通常为宫形密封圈,或者加了胶垫的密封圈,仍然阻止不了润滑油从壳体渗出”就是本发明的最为接近的技术背景。
根据审查指南“应当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那么按审查指南,本发明的技术背景就需要描写到的是现有的不具备机械密封挡液块的机械结构的问题和缺点。为此,本发明的背景技术中,一方面说明了应用场景为“壳、轴配合,壳内加油”另一方面说明了该应用场景的下问题是“润滑油容易从旋转轴与壳体的配合处渗出”。由此可见本发明的背景技术中已提出了相应的技术问题,因此本发明的背景技术是清楚的,也是客观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完全能理解为什么要发明机械密封挡液块。
2、权利要求11的前述部分为“至少包括一个旋转部件,具有液体区”,同样没有针对于现有已具备的机械密封挡液块的必要结构进行描述,由此可见,本发明的具备机械密封挡液块特定技术特征的机械结构,是区别于现有技术中不具备机械密封挡液块的机械结构,本发明权利要求11是要在现有的不具备机械密封挡液块上的机械结构中进行技术改进。
那么现有的不具备机械密封挡液块上的机械结构,又具体是什么结构呢?具体是,现有的机械结构是“在旋转部件渗液处加密封圈,通常为宫形密封圈,或者加了胶垫的密封圈”,因而本发明的权利要求11是要在现有的“在旋转部件渗液处加密封圈,通常为宫形密封圈,或者加了胶垫的密封圈,仍然阻止不了润滑油从壳体渗出”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因此“在旋转部件渗液处加密封圈,通常为宫形密封圈,或者加了胶垫的密封圈”就是本发明的最为接近的技术背景。
本发明的技术背景,应该描写的是现有的不具备机械密封挡液块的机械结构现状,本发明背景技术满足此描写要求,本发明的背景技术中,一方面说明了应用场景为“具有机械的壳体与机械的旋转轴,润滑油容易从旋转轴与壳体的配合处”“在旋转部件渗液处加密封圈,通常为宫形密封圈,或者加了胶垫的密封圈”,另一方面说明问题“这样仍然阻止不了润滑油从壳体渗出”。因此本发明的背景技术清楚的说明了为什么要发明具备机械密封挡液块的机械结构。
四、本发明的背景技术对理解本发明有用。
在审查指南中指出: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
在本发明中,(1)写明了使用场景,“在机械结构中,往往具有机械的壳体与机械的旋转轴,通常情况下,旋转轴伸出机械壳体。机械壳体内具有一些运动部件,为了对这些运动部件进行润滑与降温,需要在壳体内注入冷却液、润滑液或者润滑油(以下统称润滑油)”。(2)写明了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润滑油容易从旋转轴与壳体的配合处(配合处在本实用新型中也称之为:旋转部件渗液处)渗出至壳体外”,(3)写明了现有技术的研究方向“在旋转部件渗液处加密封圈,通常为宫形密封圈,或者加了胶垫的密封圈”,(4)写明了最终的问题“仍然阻止不了润滑油从壳体渗出”。因此,在这一理解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知道,本发明要解决如何提供一种使用在旋转轴与壳体的配合处,不排除使用密封圈或排除使用密封圈的情况下,阻止润滑油从壳体渗出。
因此,当写明了使用场景、现有技术的研究方向、问题,本发明的背景技术就能被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另外,审查员在审查专利时,是以本领域技术人员角度来理解和审查,当背景技术就能被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时,背景技术当然也就在审查中对检索、审查有用。
五、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发明内容、有益效果的逻辑清晰。
在此梳理一下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发明内容、有益效果的逻辑,这些是由记载于本发明的说明书中的内容可以直接理解出来的。如下:
1、本发明的面临的现有技术问题:
(1)场景:轴壳配合的机械;(2)现有方案:加密封圈,(3)问题:仍然渗油。综合起来就是描述了一个没有机械密封挡液块的背景。
2、本发明的发明内容:提供了机械密封挡液块和具有机械密封挡液块的机械结构。
3、本发明的技术效果:不会渗油。
如此清楚的逻辑关系,完全可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
六、补充:
申请人猜测:审查员在审查本专利时,应当是认为本专利提供背景技术,应当包含现在机械密封块的技术公开情况和现在机械密封块的技术问题。
然而,在本申请人在行业内进行走访和在文献数据库中的了解,并没有发现可以理解为现有技术的机械密封块,因此背景技术中无法提供现有的机械密封块的公开情况,更无法提出现有的机械密封块面临的问题。本发明本身就是针对于现在技术中没有机械密封块面解决的问题,如果背景技术中已说明了没有机械密封块进面临的问题,那么本发明的背景技术就是清楚的,符合专利法26条第3款的规定,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的指导要求。
专利申请过程中,大多会遇到审查意见,这就要求,专利撰写时能有效规避一些巨大的撰写缺陷,另一方面,在有相关审查意见时,一定要积极应对,认真对待。